处内工作规定

审计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北农审字[2017])46号

作者:   时间:2017-07-18   点击数:

按照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和机关党委及纪检监察审计党支部学习安排意见,审计处认真落实理论学习情况,为保证学习效果,达到学习的目的,从制度上保证将学习落到实处,建立创建学习型部门的长效机制,根据北京农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审计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人员 “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发展意识、育人意识”,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取得的学习成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参加人员

1、政治理论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处长担任。组长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职工的学习。

2、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的参加人为处内职工。必要时可邀请学校相关部门职工参加。

3、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需提前向处长请假,事后进行自学。因集体活动或其它临时性事务等原因不能按期组织学习的,由处长安排调整学习时间。

三、学习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最新理论成果;  

2、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大部署、决定以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3、高教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和最新理论研究成果;

4、学校的规划、计划、意见、方案等方面;

5、相互交流政治学习中的经验和体会及审计工作的新路子等方面。 

四、学习方法

政治理论学习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周五集中安排学习一次,并在学习中做到四个结合:

1、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2、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

3、学习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

4、学习政策法规与学习规章制度相结合。

五、学习形式

1、建立定期集中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根据学校年度党政中心工作或本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列出专题进行学习。

2、平时以自学为主。平时学习可采取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网络学习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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