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审计处职责

1、对学校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科研经费以及各项资金的收支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对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收益分配、经济奖惩办法、经济合同执行等各项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

3、对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经济责任人和物资管理部门的财产、物资、设备的购置、存储、使用、调拨、折旧、报废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校内各单位的财经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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