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市教委审计处的要求,我院科研项目结题时须经过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签字。现特转发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附:对科研项目结题审计签字暂行规定。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北京农学院干部经济责任制 (院发[2002]91号)
下一条:北京农学院审计室档案管理办法 审字[20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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